GMAT写作中推理类错误详细分析

时间:2015-07-03 10:38:03  / 编辑:liliang

  在GMAT写作中,我们可以把GMAT的错误分类为:推理、集合、统计。下面在这里一诺留学小编要为大家详细地说一说推理类错误分析。

  推理类错误又分三个类别:分别是原因类的推理错误,结果类的推理错误与因果互推。其中原因类与结果类的推理错误分别是基于已存在的事情推理未发生的事情。

  1.原因类的推理错误。举例说明:比如说地震中两个房子一个倒了一个没有倒。我们就说倒的那个房子是因为质量比较差。但是我们推理的这个原因没有经过科学的勘测,所以就有可能原因就是错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经受地震破坏的程度不同等等。

  2.结果类的推理错误。还是房屋比较,一个房屋看着结实,另一个房屋看着不结实。我们就推测结果一定是不结实的房屋先倒下。其实不然,有可能结实的房屋经受了火灾等意外。所以这属于一种结果类的推理错误。

  3.因果互推。以上两种错误我们都是根据已发生的事情去推理未发生的事情出现的失误,那么如果两件事情都已发生,我们要怎么办呢?我们要找两个都已经发生的事情之间的逻辑关系。比如说,“下雨了”与“我洗车了”都是已经发生的事情,那如果我们说因为“下雨了”所以“我洗车了”,这就是错误的。但如果我们加上逻辑关系说,因为下雨了,车子开在路上被弄脏了,所以我洗车了。这就是正确的。中间这个逻辑环节总会是矛盾之处,我们可以找到薄弱环节然后发起攻击。

  那换言之,如果两件事都是未发生的怎么办呢? 举例说明:比如说原因是我明年想开个礼品店。结果后年就能把成本赚回来。原因与结果都是假设,我们都可以拿来攻击。明年就一定能开礼品店吗?开了就一定能赚回来吗?那我们可不可以攻击说,开了礼品店地震了还怎么赚回成本呢?小编在这里给大家的建议是,像地震这种不可抗力的事情,除非原文涉及,否则不考虑; 过于细节的事情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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