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逻辑六条必错原则整理

时间:2016-02-04 14:49:28  / 编辑:Abby
   同学们在做GMAT逻辑题时候,知道了六条必错原则对于判断正确选项是很有帮助的。为了要同学们拿到理想的成绩,今天一诺留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GMAT逻辑必错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到同学们!

  1、大众权威观点直接排除。

  大众权威观点代表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观点,并不是直接真实发生的事情。他们认为是对的,他们认为是错的未必是错的。所以,大众权威观点在选项中出现直接排除,在文章当中出现不必当作事实处理。没有一个正确答案其中包含权威观点。

  所谓大众观点或者权威观点在选项中的一些标志:比如expert maintain,the public believe。其它的论述方式,比如说调查显示,或者没有任何论述,直接说明就不说明是大众观点,不能排除。

  2、讨论区域的转移:

  拿到一个选项,判断该选项叙述内容是否在文章中出现过,即该选项是否包含因、果、非因、非果等。文章中仅仅包含因果或者果因,如果选项中出现了原文中叙述过的因、果,或者因的否命题或者果的否命题,或者用不同的词语到的相同范围的概念。如果确实出现了上述介绍的内容,就说明其实该选项所讨论的范围没有转移,先留着。如果文章中没有出现上述介绍的内容,而且和提干没有任何因果关系,那么该选项就是讨论区域转移,应该排除。

  第二条是最重要的一条排除原方式,简单的说:

  1)该内容是否在文章中出现果,如果在文章中出现过,我们就先留着;

  2)如果没有出现过,我们就进入判定因果关系。与文章中的结论结果判定因果关系。如果与文章中的结论结果有因果关系,就先留着;

  3)如果选项陈述的事实在文章中没有出现过,且和文章结论结果没有任何关系,就将其排除。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需要拿到一个选项就去判定他和文章中的结论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而是应该遵从以上步骤来顺序判断。表述信息在文章中出现过的选项更容易成为正确选项。它永远比哪些在文章中没有出现过的选项正确答案的可能性高。

  3、概念内部分类错。

  比如说:文章中分类按照农村一组、城市郊区一组,则选项中也应按照相同的分类进行,而不能出现郊区一组、城市农村一组这样的分类,就打破了原文章中的分组方式,显然是不对的;再举一个例子:文章中提到成年和未成年人的分类,选项中就应该继续用成年和未成年人的分类,而不应该提到男人女人的分类。这就属于概念内部分类错。

  值得注意的是,概念的差异是经常被考到的一类题目,因为它直接考察了大家对概念客观获取和准确获取的能力。

  4、相对值绝对值概念差异。

  这又是考的一类概念差异,只不过考得非常多,所以我们把它单独拿出来考察。相对值和绝对值都是数值。在处理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个是静态量,一个是动态量。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说190斤的一个人,大家觉得他胖还是不胖?大家肯能各执己见。但是我们实际上并不能得出正确答案。因为190斤是一个绝对值,我们不能够单纯地凭借190斤这个绝对值,就判断出他胖还是不胖这个相对比较值出来。190斤是不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会胖呢?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重点是要分清一个是静态量一个是动态量

  5、关于比较。

  比较是生活中学习中经常出现的现象。大家需要记住的原则是:

  1)如果文章中没有出现比较,正确选项中往往不出现比较,所以,只要在这类文章的选项中出现了比较,优先排除;也就意味着文章中没有比较,选项中出现了无关比较,排除。

  2)其它情况下,文章出现比较,正确选项中比较对象不改变、比较点相关。比较对象不改变是说如果原选项中出现的是小明和小红比成绩。选项当中也会用相同的模式去阐述小明和小红比成绩比较,如果出现的是小兰和小红比成绩比较,那就属于比较对象改变,直接排除。比较点相关。

  重点与难点意味着比较的内容要与文章中叙述的比较的内容有直接一步的因果关系。有直接一步的因果关系就说明不能推很多步。比如说,小明为什么比小红分数高呢?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应该是小明比小红勤奋和聪明,或者说小红比小明爱偷懒。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比较对象是没有改变的,但是比较点是直接一步的关系,而不能选像因为小明家境比小红好这样的选项。也许通过多步推倒可以得到结论,但是这样多步推倒的选项成为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很低。因为,中间的推理过程并不是必然的。

  6、关于事实

  文章中的事实信息是可信的,我们如果想支持、削弱或者评价,只能对应其解释说明做相应操作。举例说就是:如果文章中平铺直叙说明的一件事,或者文章中调查给出了一个信息,那这个信息就要当作事实处理。举例说,上过辅导班的同学,其中有15%都考到了700以上的高分,这个信息在文章中就是可信的;或者文章中表述“调查显示……”,这个信息在文章中也是可信的,因为这类信息并不是大众观点或个人观点,所以我们要当作事实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说“上过辅导班的同学,其中有15%都考到了700以上的高分,所以辅导班能帮助学生提高高分概率……”如果大家在选项时说题目表述不对,概率没有那么高,那么大家的思路就错了。我们不能这样进行削弱或者支持,我们应该对其解释说明进行削弱或支持。

  以上是一诺留学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同学们,同学们如果还有任何关于GMAT考试的问题,可以拨打一诺留学的免费热线400-003-6508或者010-62680991进行咨询,或者点击一诺留学官方网站http://www.yinuoedu.net/页面的“在线咨询”与一诺留学专家直接对话。微信订阅号:留学圈 (微信帐号:yinuoliux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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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家
  • 姓名:靳博乔

专业资历

中学时代即留学于新加坡理工学院,后毕业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计算机专业,在新加坡居住及工作多年,曾担任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MDIS)、新加坡亚太管理学院(Kaplan Singapore)、新加坡管理大学(SIM)等教育机构的招生顾问。客观地为同学们留学海外提供帮助。在新加坡任职期间,帮助许多国际学生(包括中国学生)成功留学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

成功案例

Zhao同学(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

GPA: 3.5, IBT: 90, GRE: 1360

康涅狄格大学,机械工程录取。

Liu 同学(四川大学计算机专业)

GPA: 3.4, IBT: 102, GRE: 1280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金融工程录取。

Cao 同学(武汉大学法学专业)

GPA: 3.7, IBT: 105, GRE: 1370

哥伦比亚大学,南加州大学,公共管理录取。

Yuan 同学(天津师范大学)

GPA:3.6, IELTS: 6.5, GMAT: 660

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工程录取。

Wang同学(天津外国语大学)

GPA:3.3, IELTS: 6.5, GMAT: 650

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贸易录取。

Chen同学(厦门大学)

GPA:3.4, IELTS: 7, GRE: 1280

爱丁堡大学,东亚研究专业录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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