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逻辑假设题型“双生花”主要是解析GMAT逻辑演绎题的两种结构特点。如果大家还不太了解GMAT逻辑演绎题的两种结构就随一诺小编来“观赏”一下吧。
一、演绎题读文章的方式——批判性思维。
我们做演绎题不能像做归纳题一样,完全承认题目原文的内容,演绎题要求我们要对原文进行质疑和批判。
二、演绎题的两类文章结构:前提结论结构和因果结构。
1、两类结构的共同点。
这两类文章共同的特点是A都叫前提,B都叫结论。但是第一类文章的结构是A对B解释,第二类文章的结构是B对A解释。我们注意,A是B 的充分条件,这是一个待评价的推理。但是A是B的充分条件,既有可能表示A是B的原因,也有可能表示B是A的原因。这两种都有可能,因为充分条件就是表示,A发生一定有B发生。但是A和B发生的时刻点并没有交代。哪一个的时刻点在前,哪一个就是原因。这里我们说,所谓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并不能确定出谁是原因谁是结果。
2、第一种结构——前提结论结构。
我们先看前提结论结构,A是前提,B 是结论,A对B解释。也就是A是B 的原因,即前提对结论解释。
它的标志词有:since A,B;therefore B;A,conclude B;A,indicate/show B;if A,then B;by A,in order to B;plan A,to B……这些词都是表示A是B的充分条件,以前我们看到这些词没有反应。现在我们看到这些此要条件反射,明白A和B之间的关系,还要主动寻找A和B之间的问题。
3、第二种结构——因果结构
1)因果结构和前提结论结构是有区别的,前提结论结构是A是前提,B 是结论,A对B解释。而在因果结构里A是前提,B 是结论,但是B对A解释。就是说我们的结论是原因,前提里却是结果。结论对前提解释。这就是所谓的因果结构。
结论对前提解释因为不符合我们的思考常规,所以其文章中会出现一些特殊标志词,如due to,attribute to,result to,blame on/for,responsible for,credit to,explanation,interpretation,hypothesis……我们要注意hypothesis,愿意是“猜想”,在这里我们翻译为“解释”。这些词都标志B对A解释。
2)还有一些情况可能我们的因果引导词根本就没有。比如用conclude或clearly等前提结论结构的标志词来引导。大家一般不会想是A对B解释还是B对A解释。而是利索当然的认为前提解释结论。这就容易导致错误。所以大家在做题时一定要认真判断。注意文章的时间标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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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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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AO同学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专业
GPA:3.0 IBT:104 GRE: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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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3.6 IELTS:7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媒体,传播与发展专业录取
3、WU同学 北京工商大学 工商管理
GPA:3.3 IELTS:6.5
香港中文大学广告学专业录取
4、CHEN同学 中央财经大学 会计专业
GPA:3.5 IBT: 105 GMAT: 750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会计专业录取
5、MA同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专业
GPA:3.65 IELTS:7.5 GMAT:730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金融专业录取
6、XUE同学 天津大学 化学专业
GPA:3.7 IBT: 104 GRE:323
康奈尔大学化学专业博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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