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逻辑考试中经常犯得错误

时间:2015-07-09 11:08:55  / 编辑:liliang

  GMAT逻辑是最令同学们头疼的考试科目,但是大家有不能不管,下面一诺留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考生经常在考试中犯哪些错误。

  GMAT逻辑错误一、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定义由定义项、被定义项和定义联项构成。例如 : 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这是一个定义。其中“商品”是被定义项;“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是定义项;“是”是定义联项。定义规则要求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如果直接包含被定义项,犯的逻辑错误是“同语反复”;如果韵包含被定义项,犯的错误是“循环定义”例如:形式主义者就是形式主义地以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人。这一定义就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再如:如果把“奇数”定义为“偶数加 1”,那么,偶数是奇数加 1 得到的数。这一定义就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

  GMAT逻辑错误二、概念不当并列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划分由母项、子项和划分一个要素构成。例如:人分为老、中、青、少幼。 这是一划分,其中“人”是母项,“老”、“中”、“青、”、“少”、“幼”是子项,划分标准是年龄。 分划可以连续进行,即子项可以作为项继续划分。在连续划分中,每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同一层次,不同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不同层次。一般地说,把不同层次的概念,或把具有交叉或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使用,称为“概念不当并列”。例如:出席座谈会的有著名的社会科学家、数学家和核物学家。其中,社会科学家、数学家和核物理学家是不同层次的概念,属概念不当并列。

  GMAT逻辑错误三、偷换概念和转移论题

  这是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例如:老大娘:请问,你们这儿有没有好布。我闺女要绘声绘色了,我想给她扯块好布。营业员(没好气地):我们这儿的都是好布,次品、废品不让出厂的。营业员犯了“偷的概念”的错误。上下文中的“好布”不是同一概念。再如: 顾客:请问,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 营业员: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你不能吃竦酱面吗? 营业员犯了“转移论题”的错误。

  GMAT逻辑错误四、自相矛盾

  这是违反不预告律所犯的逻辑错误,例如:“我赞成实践是检验直理的唯一标准,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应当是检查趔的标准。”这一断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GMAT逻辑错误五、两不可

  这是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例如:“说世界上有鬼,这不对,这是迷信;但要说世界上没鬼,也未免武断,因为有些现象还真不好解释。”这段论对“世界上有鬼”和“世界上没鬼”这对互相预告的判断同时否定,犯了“两不可”的错误。

  GMAT逻辑错误六、以偏概全

  这是不正确构造简单单枚举归纳推理时出现的逻辑错误。例如:“文学家是在时代的激流中造就出来的,高等学府出不了文学家,古今中外不乏其例。外国的高尔基、巴尔扎克、雨果上过大学没有?中国古代的曹雪芹、施耐庵上过什么大学?现代的梁斌、柳青、周立波、高玉宝也没有上过什么大学。”这段话通过归纳推理证明“高等学府中出不了文学家”的观点,用的是简单枚举法,举出了高尔基、巴尔扎克、雨果、曹雪芹、施耐庵、染斌、柳青、周立波、高玉宝等著名作家没有上过大学为例。但是世界上文学家何止千万?公举出几个例子就推出一般性结论就显得轻率。事实上,当今文坛上,不论外国和中国,都有些文学家是上过高等学会的,这种反例也不是个别的。因此,就像根据几个反例就推出“文学家都上过高等学府”的结论一样,仅根据几个作家的经历推出“高等学府出不了文学家”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犯了“以偏概全”或称“轻率概括”的逻辑错误。

  GMAT逻辑错误七、循环论证

  在一个论证中,如果论据的证明需要依赖前提,那么,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例如,在证明“地球是圆的”这一论题时,以到的事实“我们站在高处看海中的帆船从远处驶来,总是先见船杆后见船身”作为论据;而当说明这一现象时,又以“地球是圆的”作为理由,这就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

  GMAT逻辑错误八、倒置因果

  一个论证,如果将某一结果产生的原因作为结果而将结果作为原因来论证,即犯了“倒置因果”的逻辑错误。例如:为了加快我国的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私人轿车工业。因为发达国家中,私人大部分有轿车。 这个论证中因果倒置,总体上说私人拥有轿车是国家发达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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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靳博乔

专业资历

中学时代即留学于新加坡理工学院,后毕业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计算机专业,在新加坡居住及工作多年,曾担任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MDIS)、新加坡亚太管理学院(Kaplan Singapore)、新加坡管理大学(SIM)等教育机构的招生顾问。客观地为同学们留学海外提供帮助。在新加坡任职期间,帮助许多国际学生(包括中国学生)成功留学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

成功案例

Zhao同学(北京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

GPA: 3.5, IBT: 90, GRE: 1360

康涅狄格大学,机械工程录取。

Liu 同学(四川大学计算机专业)

GPA: 3.4, IBT: 102, GRE: 1280

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金融工程录取。

Cao 同学(武汉大学法学专业)

GPA: 3.7, IBT: 105, GRE: 1370

哥伦比亚大学,南加州大学,公共管理录取。

Yuan 同学(天津师范大学)

GPA:3.6, IELTS: 6.5, GMAT: 660

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工程录取。

Wang同学(天津外国语大学)

GPA:3.3, IELTS: 6.5, GMAT: 650

新南威尔士大学,国际贸易录取。

Chen同学(厦门大学)

GPA:3.4, IELTS: 7, GRE: 1280

爱丁堡大学,东亚研究专业录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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